莱芜职业技术学院 纪委(监察室) 欢迎您!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学院领导班子和成员向市纪委述廉的通知
作者:发布日期:2015-06-18点击数:

关于学院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向市纪委述廉的通知

各位院领导:

根据市纪委《关于进一步深化述廉工作的意见》(莱纪发[2014]10号)和《关于开展2015年度市直部门领导班子向市纪委述廉工作的通知》(莱纪办发[2015]5号)文件精神,就2015年学院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向市纪委述廉工作,通知如下:

一、述廉对象

学院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

二、时间安排

7月10日前按报告模板要求写好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的述廉报告,为市纪委在8月1日一8月31日组织的述廉工作做好准备。

三、程序及要求

(一)科学制定方案

学院在认真学习关于述廉工作部署要求的基础上,立足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述廉方案,明确述廉内容、时间、地点、程序和具体要求。述廉方案报市纪委相关派驻纪检组和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把关、备案。

(二)写实述廉报告

领导班子成员都要深入系、部门和师生,通过多种形式收集意见和建议,并认真进行梳理汇总;根据岗位特点和本人实际,按照规定的内容和要求,逐条对照检查,写出述廉报告。报告要写准写实写深,查摆问题不得少于总篇幅的三分之一。党委书记对每位成员的述廉报告认真审核把关,在汇总班子各成员述廉报告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主持撰写班子述廉报告。在述廉会议前3天将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述廉报告报市纪委相关派驻纪检组或党风政风监督室进行审核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修改意见,责其修改。

(三)开好述廉会议

会议时间确定后,班子成员述廉报告要提前2天印发参会人员。述廉会议由市纪委常委或派驻纪检组主要负责人主持,单位主要负责人代表领导班子述廉,述廉单位人员(人数较多的单位可选择中层以上干部和下属单位正职)参加。参会人员对班子和班子成员述廉报告真实性、全面性和其他方面情况,按照“好”(100分一90分)、“较好”(89分一80分)、“一般”(79分一70分)、“差”(70分以下)四个等次,以无记名方式进行测评。参加会议的人员,可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就有关问题提出询问或质询,被询问、质询对象需当场作出回答和说明,会后要形成书面材料。

(四)认真反馈情况

述廉情况和测评结果由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和党风政风监督室整理汇总,经市纪委领导审阅后,反馈给述廉对象。

(五)抓好整改落实

述廉中反映的班子方面的问题,由本单位研究整改,拿出具体措施,明确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限期进行整改;反映的领导干部个人的一般问题,由党委负责督促帮助改正;反映的严重违纪问题由市纪委进行调查处理。市纪委有关室要加强对意见反馈和督促整改环节的指导把关,做好督促整改工作。整改落实情况要及时报送市纪委相关派驻纪检组和党风政风监督室。

(六)用好述廉结果

述廉报告和评议结果及时报市纪委备案,由市纪委有关室对述廉报告进行抽查核实,对内容失实的记录在案并督促整改,严重失实、问题突出的要给予问责。述廉评议结果按分值比例纳入年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成绩,作为考核、评价、奖惩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评议结果及整改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文件要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述廉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述廉工作列入本单位的重要工作议程,认真总结以往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深入查找问题和不足,坚持从严标准,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改革创新,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任务发展,进一步丰富内容、规范程序、强化结果运用,确保述廉工作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述廉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动员、亲自部署、亲自协调。市纪委将加强对述廉工作的指导,定期调度情况,及时掌握工作进展。

附件:1、领导班子成员述廉报告模板

2、领导班子述廉报告模板

学院纪委

2015年6月16日

附件1: 领导班子成员述廉报告模板

(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

1.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上指出的“七个有之”(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有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之,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搞收买人心、拉动选票的有之,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的有之),逐条开展对照检查,明确表明有无上述或类似问题。

2.对照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提出的“五个必须”(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决不允许背离党中央要求另搞一套;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决不允许在党内培植私人势力;必须遵循组织程序,决不允许擅作主张、我行我素;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擅权干政、谋取私利)情况;落实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提出的“七个决不允许”(决不允许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决不允许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决不允许泄露党和国家秘密,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决不允许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决不允许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利益输送,决不允许自行其是、阳奉阴违)情况。

3.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情况。对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参加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等问题作出明确说明。

4.贯彻民主集中制情况。在分管领域,具体说明个人贯彻民主集中制情况,明确表明有无搞“一言堂”、个人说了算,不注意听取班子其他成员意见等问题。

(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实施细则情况

1.从自身做起,带头改进工作作风情况。

2.推动本部门单位和分管领域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有关规定,纠正“四风”情况。

3.落实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市委配套制度情况。包括执行公务接待规定情况,有没有用公款请吃、吃请,有没有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和可能影响公务的宴请、出入私人会所活动,有没有变相公款旅游、用公款赠送节礼、违规消费等情况;去年以来因公(因私)出国(境)的次数、起止时间、审批单位、所到国家、事由、费用来源等;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办公用房使用面积,有没有多占住房、办公用房情况;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情况,有无超标准配车、公车私用等情况。

(三)廉洁从政情况

1.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情况。有没有违反《廉政准则》“8个禁止、52个不准”规定,重点说明有没有在分管领域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有没有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或利害关系的单位、个人的现金、礼品、支付卡和有价证券情况;有没有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的行为;有没有过滥过多行为;有没有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等问题。

2.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情况。明确如实说明本人月工资情况;讲学、写作、咨询、审稿、书画等劳务所得情况。家属工作单位或从业情况;子女工作单位或从业、上学情况;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出国(境)留学情况;本人、配偶和共同生活子女的投资情况;房产情况,包括房产来源、具体地址、建筑面积、产权性质、交易时间和价格等;本人现在家庭住址;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非上市公司、企业和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的情况。

3.述廉对象认为应该报告的其他情况。

附件2: 领导班子述廉报告模板

(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

1.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上指出的“七个有之”(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有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之,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搞收买人心、拉动选票的有之,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的有之),逐条开展对照检查,明确表明有无上述或类似问题。

2.对照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提出的“五个必须”(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决不允许背离党中央要求另搞一套;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决不允许在党内培植私人势力;必须遵循组织程序,决不允许擅作主张、我行我素;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擅权干政、谋取私利)情况和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提出的“七个决不允许”(决不允许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决不允许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决不允许泄露党和国家秘密,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决不允许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决不允许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利益输送,决不允许自行其是、阳奉阴违)情况。

3.落实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情况。对向上级请示多少项问题、都有哪些问题(涉及秘密的除外),对该请示而没有请示报告的问题都要作出明确说明。

4.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情况。对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参加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等问题作出明确说明。明确说明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次数。

5。贯彻民主集中制情况。在分管领域,具体说明个人贯彻民主集中制情况,明确表明有无搞“一言堂”、个人说了算,不注意听取班子其他成员意见等问题。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1.履行组织领导之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重点是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本部门单位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情况;贯彻落实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要求,分析形势任务,研究制定工作措施情况;分解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开展检查和责任追究情况;在年度民主生活会上对照检查并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向同级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督促下级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2.履行选人用人之责,防止干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今年以来选人用人工作的情况,包括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相关制度规定,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情况;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情况;严明选人用人纪律,有无违纪违规行为情况。

3.履行正风肃纪之责,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情况。根据本部门单位的工作职能,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落实领导干部公开接访和下访制度,研究解决复杂疑难信访问题情况;围绕重点难点问题完善制度规定,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情况。

4.履行源头预防之责,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情况。重点是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实施细则》情况;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和廉政文化创建活动特别是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情况;党委(党组)定期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情况;执行党内监督制度,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情况;加强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5.履行领导支持之责,协助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规违纪问题情况;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督促职能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情况。

6.本部门单位及下属单位、系统有无发生违纪违法问题,分别是哪些方面的问题、相关的处理、追责和整改情况,以及班子应承担的责任、表明的态度等。

(三)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廉洁自律情况

重点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实施细则,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厉行节约、公车配备、办公用房、公务接待、职务消费等规定情况。

(四)遵守党纪政纪情况的几点说明

明确说明班子成员中有无受到刑事处罚、纪律处分、行政处分、组织处理和批评教育等情况。

上一条:市纪委通报吴兆荣的违纪违规问题
下一条:中纪委监察部反腐工作通报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监察室)主办, 地址:莱芜高新区凤凰路北首 电话:0634-6268097  邮箱:lzyjiwei@126.com